关于霸州市天利制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0日收到的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冀1081民初5923-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告霸州市天利制管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1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