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猗县鼎华热能供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3日收到的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晋08执恢4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临猗县鼎华热能供应有限公司厂区内锅炉一台(35T)。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止。

查封由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