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威立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9日收到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8执22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广东威立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位于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一路南面厂区内的设备(详见财产清单、该清单内设备均为本案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予办理上述财产的变更、转让、抵押、出租等登记手续。

查封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