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冠宝印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6日收到的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305执117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冠宝印业有限公司登记抵押的张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号、张工商抵登字(2014)第029号动产抵押登记中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止。

查封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张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号、张工商抵登字(2014)第029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