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金鹰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10903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17日收到的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1025执恢3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许昌市金鹰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5697310825N)所有的全自动脱毛机四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