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泰坤精密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21执保9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泰坤精密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37092019007104项下的设备:
1、全自动圆锯机1台。
2、感应炉12台。
3、中频感应加热炉1套。
4、机床-平锻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
查封由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92019007104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