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源鑫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8日收到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鄂96执12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潜江市源鑫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明细共六页附后)。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3年11月4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