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海文鞋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8日收到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南执字第105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青岛海文鞋业有限公司名下设备一宗(详见清单)。
二、上述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7日止,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抵押等变更手续。
查封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