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鼎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122执27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鼎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公司厂区内抵押机械设备一宗(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0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