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执1252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产(详情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4日。

查封由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