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格县海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8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新0103执保86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查封普格县海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普格县甘天地乡甘天地村海德甘天地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设备(详见清单【注:该设备己设定抵押,详见抵押登记信息】)。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2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止。
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