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德通起重机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5日收到的青岛市胶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281执3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岛市胶州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青岛德通起重机有限公司所有的6000m2厂房和两条生产线。原查封案号(2014)青金商初字第676号。

二、查封期限2021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

查封由青岛市胶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