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州市华海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481执232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滕州市华海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91370481734717406P](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有的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