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博来钢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30203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5日收到的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303执恢3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鞍山市博来钢制品有限公司名下75米生产线一套,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11299181001349310885。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25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1299181001349310885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21032019003011。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