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新粤洋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505389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5日收到的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1702执保38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查封阳江新粤洋食品有限公司所抵押的位于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银捷二路6号阳江新粤洋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内水产品加工生产型及配套设备[登记证明编号:23882582003005020924]。

二、查封期限为2年,查封从2025年10月29日开始,到2027年10月28日为止。

查封由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押品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