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青川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9日收到的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305执恢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山东青川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临工商)抵字(2016)第0133005-3号抵押合同中机器设备、钢结构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孙某某(31**************59)所有。
二、解除被执行人山东青川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临工商)抵字(2016)第0133005-3号抵押合同中机器设备、钢结构财产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