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金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05执恢16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东营金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在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7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