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天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日收到的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3执1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天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91211303689666995X)名下的机械设备1、无菌压缩空气制备系统一个;2、源水处理系统一个;3、胶体磨一个;4、自立袋袋灌装机一个;5、湿热灭菌柜一个;6、冰水制备系统一个;7、灌装间消毒自控系统一个;8、CIP浓液在线添加系统一个;9、凝固型酸奶定容灌五个;10、立式UHT杀菌机一个,以上设备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日期自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止,查封期间禁止买卖、转让、过户等行为。
查封由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