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东诚塑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日收到的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皖1525执7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安徽东诚塑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宁波三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厂日期为2020年4月出厂编号为C011型号为SHE-728G三顺牌塑胶射出成型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
查封由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