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81执15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查封维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110号抵押财产所载明的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11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