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71901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91执恢13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博工商)抵登字【2015】00511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00136号、(博工商)抵登字【2017】00013号、(博工商)抵登字【2017】00231、(博工商)抵登字【2015】00340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00388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5】00511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00136号、(博工商)抵登字【2017】00013号、(博工商)抵登字【2017】00231、(博工商)抵登字【2015】00340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0038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