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执225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动产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动产查封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