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多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日收到的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403执前调24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维多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厂区院内路西车间内:剑杆机330台、倍捻机32台、络丝机5台、整经机3台及厂区院内路东车间内:定型机流水线1整套。

二、查封期间未经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过户、抵押、变更、买卖等一切有损财产的事宜。

三、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

查封由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