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洪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30日收到的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1083执恢5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洪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所有机器设备。

二、上述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