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富利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40203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8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283执恢578号、(2023)辽0283执3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富利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流延机组一组(FHL301050);三层共挤吹膜机3组(SGM1600);十三色印刷机1台(FR180);制袋机1台(BH-60HVL);复卷机1台(台湾中田);冷冻机1台;空压机2台;全自动制袋机3台(WSD-600、WSD-600B、WSD-601B);德国原装三层吹膜机1台;机组式凹版印刷机1台(FR200B型)、干法复合机1台(GFH1050)】。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止)。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