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北洋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30日收到的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612执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烟台北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号“烟莱工商抵登字(2014)36号”的动产存货,包括汽车座椅及其原材料,市场价值不低于8000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

查封由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烟莱工商抵登字(2014)3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