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丘县振东纺织品原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30日收到的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16执恢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丘县振东纺织品原料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附查封清单壹份)。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