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平红山热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30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内0403执保1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建平红山热力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富山街道办事处供热区域内的机器设备20套,管网19.8公里予以查封(详见设备清单),查封金额500万元。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止,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抵押。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