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隆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83执保1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泰安隆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21年7月27日抵押的登记的,登记证明编号为12289939001470261524号的相关设备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