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润玉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10504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3日收到的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102执恢41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北润玉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名下63000㎡厂房钢结构。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10日止,到期自动解封。
原查封案号:(2023)冀0102执恢410号,与本次续封为同一案件。
查封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