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新利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90808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1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283执恢8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庄河新利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院内其所有的新安装的冲天炉主炉(位于北面第二个厂房内)。
二、查封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7年7月30日。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