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九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310217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9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内2921执17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查封出质人内蒙古九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质押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支行的对阿拉善滨河金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乌兰布和生态新区2013年市政道路巴音大道工程应收账款。

二、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查封出质人内蒙古九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质押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支行在巴彦浩特至吉兰泰一级公路的收费权。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二О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О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