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900801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23日收到的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吉05执1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113项机器设备(附查封机器设备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8年10月11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机器设备明细表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