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恒景再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90204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1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津01执4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恒景再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