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城市中州棉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30300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8日收到的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豫14执5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永城市中州棉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