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福瑞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610016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1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内06执恢16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福瑞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伊金霍洛旗扎萨克镇的供热管网土建工程、加热站及泵站等动产,动产详情为2018年5月25日北京市国宏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出具的国宏信(蒙)(价)字2018第006号价格报告对应的资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5年1月7日至2027年1月6日)。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