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91208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执8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登记书登记编号为:21012020008698的机械设备(详见机械设备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械设备财产清单

注:编号为2101202000869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