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海市新通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90421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6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内0302执21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乌海市新通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2552825027T)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原铅矿小学院内33项机器设备(1、三一牌SY5313THB混凝土泵车一台;2、三一牌SY5418THB混凝土泵车一台;3、SHZ180搅拌机组2台;4、YH-40B标准恒温湿养护箱一台;5、JJ-5水泥胶砂搅拌机一台;6、FKZ-5000抗拆试验机一台;7、J-160B水泥进浆搅拌机一台;8、101-2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一台;9、SX2-4-10箱式电阻炉一台;10、F2-31雷氏费煮箱一台;11、ZC-15水泥胶砂振实台一台;12、FSY-150B型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一台;13、HJW-60型单卧轴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一台;14、50cm×50cm混凝土振动台一台;15、NLD-3型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一台;16、低温试验箱一台;17、DBT-127型比表面积测定仪一台;18、B型水泥快速养护箱一台;19、HG-80砼贯入阻力仪一台;20、H540混凝土渗透仪一台;21、DT51000液晶显示电液测服测控系统一台;22、GGD成套设备二套;23、100T地磅一套;24、300KW发电机一台;25、金钟穆勒配电控制箱二套;26、混凝土搅拌控制系统二套;27、泵送剂储存罐四个;28、TA-120空压机二台;29、泵送剂制造设备一套;30、储气罐二个;31、输送带二套;32、高压线路;33、放料仓八个)。
二、查封期限叁年,从2025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10日止。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