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业源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40821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8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1126执保21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夹江县业源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场地、厂房中型号为NT-0920、NT-1225B的高速水墨五色印刷模切机两台(两台价值约100,306.4元)。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7年12月22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