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大利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5914009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4日收到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6执9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保定大利铜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权人为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安新县老河头镇西喇喇地的动产(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6年8月29日。
三、查封期间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
查封由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