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712004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6日收到的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云04执恢4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云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132台(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