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和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20610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523执10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和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的编号为3086657700394701563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7年8月10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有过户、买卖、抵押、赠予等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