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日收到的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鄂1022执保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质押给申请人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松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监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库存基酒[登记证明编号:12562360001503595224]。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

查封由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