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鑫荣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51413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16日收到的沁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882执保13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沁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沁阳市鑫荣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沁阳市崇义镇238省道星月皮厂对面老纸厂内的洛阳北玻璃钢化炉,型号:2440/4000,价值250000元。
二、期限二年(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7年11月13日止),不得处置、转移、隐匿。
查封由沁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