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万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80504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5日收到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8执4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西万德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西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武华大道152号厂区内【证号为:武(华)国用(2016)第33号】的动产设备(详见附表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止)。

三、上述财产查封期间,交由被执行人保管,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