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翁牛特元易生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10303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7日收到的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281执恢3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翁牛特元易生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赤峰翁牛特旗玉龙北工业园区内建设的LNG气化调峰站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
查封由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