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81001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6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1执恢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众彩农批市场的质押给本案申请执行人的冷库配套运营设备(详见质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质押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