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冠泰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60310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2日收到的青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781执10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州市人民法院续封被执行人山东冠泰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37072019001393号动产抵押登记证书项下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查封由青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7201900139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