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650622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31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执22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自动喂料机等568项机械设备(详见附件1)。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
三、查封期间内禁止办理该机械设备的任何异动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1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