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锦琦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90316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5日收到的盘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122执1516号、(2023)辽1122执16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山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盘锦锦琦米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公告)。
二、续行查封从2025年12月3日开始,到2027年12月2日为止,查封期限为二年。
查封由盘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